我帶著兄弟們去干活,里里外外連機械帶人帶材料,我都墊了130多萬了,結果大甲方過來,其實我都干了一半多,他不讓我做了,他跟我說什么規劃用地又有問題,他也不給我錢,他說有本事你就去告,反正我這是違法分包給你的無效,還理直氣壯的,所以你現在還在現場嗎?退出來了,已經退出了,對退出之前有沒有做最基本的動作,工程量的一些取證動作有沒有做,怎么算取證的工藝呢?有時候我們也就在那兒拍個照,給甲方反饋一下工程進度,像這種情況下的話,對方講的肯定在法律上不成立啊,不會說因為違法分包,所以你就拿不到工程款,他倆不相等號啊,他還是回歸到事實本身,也就是說你具體的有沒有給他們去干這個活兒,干了多少活兒,但是咱們在實踐當中往往很難的是什么呢?你要證明你干了多少,你要把你已經干的工程量的這個證據,要有最好的證據,就是你帶的工證員把你干的那些工程全部給公證下來,如果說這個時間和機會來不及,那你自己錄音錄像這種形式,拍照片的形式,帶時間桌的形式,帶定位的形式,把這些東西都固定下來,給工人發的工資什么的,當然都是我墊資的那些能算嗎?這個叫勞。
服務費,勞務費的話肯定是算的,而且的話,國家對關于這種勞務費的保障也是很有力度的,可以先采取去檢舉的這種形式,投訴舉報的這種形式,拿勞務費嗎?機械設備租賃協議這些能算嗎?能算我干活了嗎?后邊你需要準備哪些東西,怎么來進行準備,咱們從哪個維度來進行準備的話,我們會給你做一個詳細的指導,你按照我們的指導來進行準備就行了。關注習主任,有事不求人。
快到年底了啊,一提工程款,甲方還在搖頭,兩招讓他10天內就打款。第一個呢,是簽署分期和解協議,讓雙方先把年關給過了,第二個申請財產保全,查封對方對公的賬戶,對方的對公賬戶一旦查控,那么其他的款項就不能進來了,那么會直接影響企業的正常運行,從而倒逼對方盡快還款。
就是當時為了跟他搶項目嘛,就是墊資墊了5年嘛,就是兩年前就給他工程交付了,現在一直欠他項目,你做的錢也是你墊的,那你很偉大啊,墊了多少錢呀,墊了200多萬,200多萬啊,這還不算利潤不算,那加利潤更多了啊,還有時間對國企啊,國企我現在怎么了?
現在不給嗎?拖著當時以為國企好要錢,是啊,一點不給吧,怎么不給,中間中間還隔了三年一情呢,那你是過得很艱難呀,對呀,嗯,想不想要,那肯定要想要啊,想要的話你看是這樣啊,那現在來講的話,就是說這個幾百萬,那怎么要,那一定是說時間最短化啊,時間越短對于你來講是越有利的啊,因為已經是兩年多的時間了,我覺得你應該我看你面色應該也拖不了特別的久了啊,我現在就是熬不了了,我想著趕緊就就是給他打打個官司算了,就是是不是就是說咱們這個船票一送過去,基本上他那錢也就付過來了,這不見得,他畢竟是國企也,你剛說熬不起,你想想就是國企的這種流程線,審批流程都是特別長的,所以這也就是你為什么坐在這兒的一個原因啊,那你要說你說你給他啊,單獨的就是說等他把流程走完,或者是說咱們去打。
官司起訴他等把這個流程走完,這周期都太長了啊,因為畢竟對于國企來講的話,他們也有法務部啊,然后有成熟的法律團隊,想就是說晚一些付你這個工程款是有很多方法的啊,另外一個的話,它人事變動的時候,也會影響到你的整個款項的結算啊,現在你比如說像我們常年做這類型呢,針對國企,針對上市公司,針對民營企業是有不同的策略的啊,然后你每一個企業要賬啊,要工程款的這個類型是不一樣的,你得用適用不同的方法,這樣的話你才能縮短你整個周期,你想你現在熬了多久了,你要是再走這種訴訟的流程,那線太長了,流程線太長了,現在法院案子也很多啊,所以咱們就是說你解決問題一定要找到關鍵點啊,對于國企來講的話,它首先最終不會賴你這兒啊,但是的話就是周期太長了啊,那怎么辦?你要找到核心的人員啊,找到他們的做主人來進行決定這個事情啊,另外一個的話就是我們也要關注他。
整個企業的一個動態,這樣的話,咱們才去做這個好去做談判的這個工作。
是這樣的,徐主任,我上個月呢中標了,然后呢,我都準備找業主簽字去了,結果臨了給我來了個下馬威,讓我再砍260萬的工程款,我不能砍,我給他砍了這筆,這點利潤就沒了,本來就沒多少錢,可我要不砍人就不跟我簽這字,就不讓我做這活,那我該怎么辦?核心還是要看這個業務你能不能賺到錢,對不對,你包這個工程的核心是不是想賺錢,如果說這個保障不了,那是不是情愿不做,不然的話你就會虧損,你可以在現實當中大家簽了兩份合同,咱們俗稱的就是這種陰陽合同的這種方式來進行解決,而且就是說我看了一下這個合同啊,你是固定的整個boss價,對這種合同是不建議你簽的,除非是什么呢?除非你對他的整個工程細節,以及未來產生的這種費用有一個很直觀的,或者是很可控的一種情況,如果你不是很可控,你簽一個固定總價的合同,像這種合同都是甲方給你們埋的坑啊,現實當中你說這個地方做一些增項,然后這個地方刷的不行,再刷一遍啊,不行你再刷成其他顏色的。
你的工程量是實際要多的,往往很多的工程老板就因為簽了一個固定組建合同,把自己給折進去了,翻身翻不了,法律上還不支持你,所以要看你對整個工程是不是可控,你可控才簽這種合同,那種都不是單獨的說跟你砍不砍價的問題了,而這種合同形式本身在法律上的風險是極其大的,關注西主任,有事兒不求人。
石景山一樓盤,我接的活兒,但是這活兒干完都十多年了,房子人家都住上了,還剩40多萬工程款,你看還有路的嗎?但是我是說一點,絕對不打官司啊,因為有一些沾親帶故,我真是舍不下這臉,你要了十多年啊,對方不給你錢,因為你的心里對方知道了,在要賬的過程當中,你的底牌不要讓對方過早的知道,對方就知道反正我不給你,你最終不會打官司,可以通過談判來進行介入,比如說你自己要要了十幾年要不過來,但是親戚突然發現確實你要立志正式的來去面對這個事情,讓專業的人士幫助了,他可能覺得要真認真的來去解決這個事情了,那有可能是給的,我們不建議說你十幾年前的賬讓律師給你去要的,你要積極的主張權利,因為法律上的時效是3年呀,所以你本身就已經存在這么一個風險了,我們的方式有很多,訴訟呢只是最后一種方式而已,但是你不要把這個給堵死,那怎么能解決這個時效的問題,訴訟時效的解決有很多種,包括我們接下來的就是說再次和對方溝通,通過一些律師函,通過一些溝通函,或者是說對方良心發現,咱們哪怕讓他還。
100塊錢,這都是有可能中斷訴訟時效的,關注西主任,有事不求人。
工程做完了,只有合同,其他手續證明沒有怎么樣,你如果說你能夠實際證明啊,你在這兒干過活也都是沒有問題的,一定要多一個思路,不是所有事情都打官司的,一定是要通過談判和調解的方式來進行解決,如果實在解決不了了,那我們也不用擔心,最后通過訴訟的手段啊,來去處理這個事情,有債務問題私信。
他現在就是以這個以以這個條款來制約我,那拖著不給我錢,你看他說設計圖紙修改,以竣工結算的工程量均以甲方和業主結算的工程量為準,計算工程款總價,就是他現在就是他不去結算,然后呢,他就以那個付款條件不成那個為由拒絕就給我,給我付款,就這種條款在實驗當中很多,你這個是說他和這個業主那邊不結算,還有一些條款上面說因為他和上面的發包方第三方不結算,所以你的工程款要不過來,但從咱們這個事情本身的角度來講的話,你工程做完了啊,如果說驗收合格了,各方面合格了,他是應該給錢,對啊,這是一個常識,老百姓都懂得一個常識,對呀,所以他拿這一點無非就是說不想付你錢,隨便找個理由罷了。
他的意思他就是又不想給你就不想給我,那怎么怎么著呢,那我要不要假戲真做,真的跟他打,不是上來所有的案子都要打官司啊,打官司的話,其實流程還是很繁瑣的,打官司對于我們來講很簡單啊,談判難度會更高,但是的話對于解決問題來講效果會更好,你像我們在談判當中,其中有一個事情,就是我剛剛提到的,必須讓對方明確表態,他到底是什么想法,是給還是不給啊,至于說外在的那些條件,都是外在的,和這個事情解決的本質來講的話,它沒有直接的關聯性。
愛你孤身作傷,愛你不歸的模樣,愛你對峙過絕望,不肯顧一場。
一四年的工程款,馬上咱們就進入到二四年了,那這事兒的話已經是十年了,呃,往往你這樣的問題擺在我們面前的時候,我們怎么來講,其實是說,呃,時間是對債務人的保護傘,拖得越久肯定是對我們越不利的,那么能拖十年,咱們現在在找到律師來進行解決問題啊,其實我們說其實前面已經給我們設置了很多的障礙啊,但是不管有什么障礙的話,起碼你現在是決心要去做這個事情了啊,那你問我十年前的債債權或十年前的公眾款能不能要過來啊,我們之前有這樣的成功的案例,有能要過來的啊,當然呃,大家可能會關心一個所謂訴訟時效的問題,這個訴訟時效呢,它其實是法律上的一個概念啊,那咱們說10年前的債權,你怎么樣通過合規的重新要過來,這個中間它是要有一些方式和方法,也就是說如果有訴訟時效問題,那我們就要解決訴訟時效問題,如果沒有訴訟時效問題的話,其實根根源不在這兒啊,根源在于說對方愿不愿意給你簽。
或者想不想給你錢啊,如果或者是說他的意愿度如果不是特別高的情況下,我們怎么激發對方的意愿度給到我們錢啊,這是幾個核心的問題,所以說咱們要回公程款也好,或者要回借款也好,呃,時間呢,它不是一個唯一的衡量的標準啊,也要看對方目前是一個什么樣的狀態,我舉個例子,那比如說10年前這家公司他可能經營不善啊,但是可能在經過這幾年的一些情況啊,新興行業,然后他的資金就過來了,那這個時候的話,那絕對是要賬的最佳時機啊,當然我們也是不建議說你把錢拖了10年再來去要啊,但是如果能提前要的話,還是要提前要,另外的話,也要分析這方的情況來進行判斷,好吧,盡快的啟動這個事情吧。
他當時就我寫了個增項合同嘛,增項合同當時我就沒仔細看,然后后來我們就總想著先干著嘛,干著干著干著干超了干超了,現在一看合同,我虧了200多萬嘛,合合同給您看。
當時也是有這方面法律意識的,但是就是合同對簽合同的就是沒注意那個時間和那個工程量是這合同寫的是對你很不利,但是你下面還有一些其他的一些條款,我覺得還是可以能夠爭取的啊,雖然你那個合同里面就是直接寫了增項部分多少錢啊,但是的話,你的那個負責里邊其實還是有一些條款可以突破的,能突破你原來的這個條款,但這塊肯定是要爭確的啊,因為上面就寫了多少錢做多少工程,對對對對,但實際的話,你完成的不是備的,嗯,我我完成了你就遠大于你來去做這個工程,一定是為了利潤,為了賺錢的好,那現在你不可能說因為合同簽的有問題,或者是沒有仔細看啊,或者是說不公平,那現在就讓你承擔這個巨額的一個虧損啊,這個也是違背了現在就是說法律所倡導的這個價值取向問題,好吧,所以這個到時。
就你把協議還有你后來簽的這些東西都全部發過來啊,我們這個要開一個專家的研討會,來給你做一個最終確認。